各院系:
根据省教育厅省扶贫办《关于对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陕教贷[2016]1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贷[2016]2号)文件精神,为扎实开展我校精准资助工作,现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摸底对象
2017-2018学年,在我校就读,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本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。
二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格认定单位
生源地所在县(区)扶贫办。
三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工作时间安排
1.各院系要通知学生在本学期放假前联系其家长,确认其是否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。对于确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在校生,要求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《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(2017版)》基本信息并打印。
2.院系将《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(2017版)》于7月6日(星期四)前统一报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,由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后,于放假前发还给学生。
3.在校生于暑假期间回生源地所在县(区)扶贫办开具证明,9月开学时将加盖生源地所在县(区)扶贫办公章的《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(2017版)》交给其所在院系。
4.为确保2018级新生报到后能够及时摸清新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情况,学校在《录取通知书》中同时寄送《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(2017版)》及相关说明材料。新生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,入学报到时向所在院系提交加盖生源地所在县(区)扶贫办公章的《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(2017版)》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工作是开展精准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,各院系要高度重视,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,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利用暑假前的这段时间,积极开展前期建档立卡摸底工作,为下一步开展精准资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。
2.根据省厅要求,2017-2018学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申请精准资助,仍需提供《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(2017版)》,经县(区)扶贫部门签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生效。如“陕西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”数据更新完成,将依托该平台查验学生信息。具体事宜,届时另行通知。
3. 《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(2017版)》中“县(区)扶贫办审核意见”一栏
必须由扶贫办工作人员手填,信息真实完整,公章清晰,如信息不完整或公章不清楚,视同无效。